关键信息
- 主管部门
-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(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)
- 截止时间
- 每年 1 月 1 日 — 6 月 30 日
- 是否强制
- 法定强制
- 费用
- 免费
详细说明
工商年报与企业信用直接挂钩,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事务所在投标、银行开户、合伙人变更等场景都会受影响,且公示信息对客户可见。
容易忽略的字段:
- 社保参保人数 — 与社保实际申报一致
- 资产总额 — 与企业财务报表口径一致
- 从业人数 — 含合伙人和员工,不含外部兼职
合伙制事务所还需特别注意"合伙人出资信息"的更新(如年内有合伙人入伙/退伙)。
所需材料
- 股东出资情况(合伙人出资)
- 对外投资信息
- 社保参保人数
- 资产总额、营业收入、纳税总额
- 从业人数
- 是否有股权变更
办理流程
- 1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
通过 gsxt.gov.cn 选择登记机关所在省份,使用法定代表人/合伙人手机号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。
- 2逐项填写年报
按系统提示填写各项数据,可勾选公示/不公示。
- 3法人/负责人确认签名
提交前由负责人电子签名确认。
- 4查询公示结果
提交后即可在公示系统看到本机构的年报公开信息。
未办理的后果
逾期未报 →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→ 公开公示 → 3 年内未移出 → 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。
法规依据
- — 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》第八条
- — 《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