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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险

全国专利代理责任保险

《专利代理条例》强制要求事务所投保职业责任保险,由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牵头统一组织。

关键信息

主管部门
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(统保组织方)
截止时间
建议每年 1 月续保(保单到期前 30 天内)
是否强制
法定强制
费用
基础档约 ¥300-600 / 代理师 / 年,事务所规模越大累进越高,保额一般 50-300 万元。

详细说明

专利代理责任保险是《专利代理条例》第二十一条明确的强制性险种,与机构年报、执业登记直接挂钩。保单一般为一年期,建议每年 1 月集中续保以避免空档。

索赔常见场景:

  • 漏交年费导致专利失效
  • 翻译错误导致权利要求范围缩减
  • 错过实质审查请求期限
  • 撰写质量问题导致驳回不可救济

注意: 不同保险公司、不同保额档对应的免赔额、追溯期不同,续保时请仔细核对条款,尤其关注"追溯期"是否覆盖以往年度的服务。

所需材料

  • 机构基本信息(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、地址、负责人)
  • 在职专利代理师名单
  • 上年度业务量(决定保额档位)
  • 续保还需上年度理赔记录

办理流程

  1. 1
    关注协会续保通知

    协会通常在每年 12 月公布次年统保方案,通过 acpaa.cn 与微信公众号发布。

  2. 2
    填写投保单

    按机构规模档位选择保额,确认人员名单。

  3. 3
    缴费

    通过指定渠道支付保费,索取保单与发票。

  4. 4
    存档备案

    保单作为机构年报附件,留存至少 5 年。

未办理的后果

未投保或保单失效 → 不通过机构年报 → 影响执业资质。

法规依据

  • 《专利代理条例》第二十一条